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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辣文小说网 > 穿越小说 > 天唐锦绣 > 第三百二十二章 冲突(上)
    终南山的试验场搬迁至曲江边,原本的那处废弃兵营却被房俊重新修葺一番,当做训练场。

    此处四面环山,北边顺着河道可下终南山,直奔长安,南边的一条羊肠小径直通子午谷兵营,幽深僻静,人迹罕至,乃是不可多得的火器训练之地。

    毕竟震天雷爆炸时惊天动地的威势,很容易引起平民的恐慌,若是因为训练反而激发一场由恐慌引起的民变,那房俊可就悲催了。这种事极其可能发生,毕竟这个年代的平民百姓对于神鬼之说信之不疑,兼且文化水平低劣,极易受到有心人的挑唆鼓动……

    当然,这处山清水秀,清凉宜人,比之城内的环境好了不止多少倍,也算是一个度假的好去处。

    连续的高强度训练,把这帮兵卒操练得叫苦连天的同时,效果亦是显而易见。

    原本“神机营”的兵卒便是房俊自左卫大营中精挑细选而来,体魄强健更甚普通兵卒,连日来的高消耗、高强度、高补充,使得每个兵卒看上去都粗了一圈儿。虽然并未针对寻常战阵做过什么训练,但普遍在耐力、体力等基本素质上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。

    房俊虽然是个外行,却也知道像“神机营”这样的专业部队,必须进行专业训练,若是将来发生如同那夜张亮袭营事件,可别再因为估算引信失误而出现乌龙事件……

    山中清幽,气温比之外界至少低了好几度,如此凉爽宜人的环境,使得兵卒们的训练热情居然空前高涨,这也是房俊所始料不及的。

    “神机营”两千兵卒分属三个营,周道务被房俊打得重伤,颜面尽失,早就回家养伤去了,这副官统领的职位便即空了出来。房俊没有从军中提拔,反而给程咬金偷偷去了封信。

    若说大唐最粗的大腿,除了李二陛下以及未来的皇帝李治小正太之外,便要数程咬金。

    这老夯货整日里嬉笑怒骂撒泼打混,却最是心中透亮,什么事儿该管什么事儿边儿都不能沾,比谁看的都清楚,趋利避害的本事简直甩其他贞观名臣一条街。

    显耀于太宗、高宗两朝,身处洪流之中,却始终屹立不倒。

    还有比程咬金更稳妥的存在么?

    更何况房家与程家世代交好,程咬金对房家也不错,程家二代的几兄弟跟房俊的关系都很亲近,更别说还有程处弼这个死党的存在。与程家绑在一起,既是人情上的结交,更是利益上的盟友。

    程咬金收到房俊的信,当晚便叩阙入宫,向李二陛下推荐自家的庶子程处寸,进入“神机营”历练。

    李二陛下对这个“举贤不避亲”的老妖精,也满满的全是无奈。

    若是自己不同意,保准这老货不肯干休……

    当然,李二陛下也能理解程咬金的难处。

    程咬金的元配孙氏,敕封为宿国夫人,武德六薨于长安怀德坊府邸之中,年仅三十一岁,程咬金当时悲痛欲绝。这位元配孙氏共生三子,嫡长子程处默,现已为明威将军、桂州溎南府折冲都尉;次子程处亮,尚清河公主,封驸马都尉;幼子便是程处弼,孙氏去世之时,尚在襁褓之中。

    而程咬金的续弦夫人,则是大名鼎鼎的清河崔氏子孙,齐州别驾崔信之长女,出身名门,大家闺秀。

    这曾让李二陛下羡慕嫉妒恨,五姓七宗不与皇族联姻,却能将闺女嫁于程咬金这个夯货做续弦……简直气煞人也!

    这位崔氏虽然出身高贵,却并无大家小姐骄纵任性之气,过门之后便即为程咬金诞下一男,且对前任留下的三个孩子视如己出,呵护备至。平素相夫教子,家中琐事打理得井井有条,令程咬金极是宠爱。

    所以程处寸虽是崔氏所生庶子,但是在程家的地位绝对不低。

    此时程处寸业已成年,程咬金自然要好生为这个形同嫡子的庶子某一个前程,不然如何对崔氏交待?

    李二陛下也不是小气之人,程咬金对自己忠心耿耿,多少次临阵冲敌并肩厮杀,怎会不给这个面子?哪怕“神机营”寄予自己很大的期望,也欣然应允。

    即便一个在此之前,长孙冲曾向自己举荐了柴令武……

    程处寸既然进了“神机营”,那房俊将其提为副官统领,自然无人有异议,便是心里对于房俊安插私人极度不满的长孙冲,也不好多说什么。

    他在这里多说半句,搞不好下一刻程咬金就能拎着父子打上自己家门,跟自己父亲要一个交待……

    只是后悔柴令武没有竞争过程处寸,这让他在“神机营”的前途更加黯淡。

    “神机营”共分三营,房俊亲掌中营,右营统领刘仁轨最近越来越有唯房俊马首是瞻之意,自己说话根本就不好使,现在又多了一个程处寸,三营尽在房俊掌握之下,自己这回真成了孤家寡人……

    西征在即,房俊没心思理会长孙冲,这小白脸孤掌难鸣,量他也翻不起什么水花,是以他一心一意的操练兵卒,更加紧了震天雷的投掷训练。

    说来有些丢人,美其名曰“神机营”,实则就是一个加强版的掷弹部队……

    这日结束了一天的训练,房俊满意的点点头,下令左营开拔回城。

    新任左营统领程处寸依旧一脸震撼,尚未从首次经历“震天雷”惊天动地的威势中缓过神来。

    “呵呵,感觉如何?”房俊很满意这小子的反应,这种在他看来比放炮仗强不了多少的阵势,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,却是彻彻底底的震撼。

    一个小小的铁罐子,就能爆发出这么大的威力?

    简直难以置信,将唐朝人的人生观、世界观完全颠覆,理解不能……

    最后,程处寸将这无法理解的一切,都归咎于房俊的“神通”之上,这位可以呼风唤雨的房二郎,弄出一个震撼天地之威的神兵利器,好似也可以接受……

    “太厉害了!”程处寸双眼发亮,兴奋得小脸儿通红:“若是大唐府兵临阵之时,都能人手一支这种‘震天雷’,事先点燃引信投入敌阵,再趁着这惊天动地之威发起冲锋,天底下哪里还有能抵挡的部队?便是突厥铁骑,也得被这骇人的天威吓得尿了裤子,最起码战马就得受惊,这仗不打都赢了!”

    “哟呵!小子脑子挺灵醒!”房俊惊讶赞道。

    事实上也就只有一个刘仁轨曾提出这个概念,可刘仁轨是谁?那是中华历史上对日作战并取得大胜的名将!这程处寸看上去是个小白脸,却着实不简单……

    这程处寸与他的三个夯货哥哥不同,不仅人长得随娘,细皮嫩肉五官清秀,这脑子也好使得多,往往能举一反三,很是聪明。就只是这性子大概是自小娇惯得紧了,很是有些纨绔习性,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。

    不过这不算毛病,房俊自己还不是被称作长安城最大的纨绔?

    队伍开拔回城,五百人分成两行纵列,鱼贯下山,房俊于程处寸在队尾压阵,有说有笑。

    这程处寸虽然性子嚣张、纨绔习气很重,但是在房俊面前,却乖得跟一只小猫咪一样……

    没办法,他也算是长安城二代圈子里有名号的主儿,打架斗殴赌钱吃酒,也没服过谁。但是在房俊面前,那可就足足矮了半截儿。人家房俊也是纨绔,只是比他大了一岁,可是看看人家玩的是什么?

    档次差的太远!

    两人晃晃悠悠的骑着马说着话,前军却突然一阵骚动。

    程处寸皱了皱眉:“提督大人,末将去看看!”

    说着,一夹马腹,战马加速向前军赶去。